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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宏志助航计划—全国低收入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帮扶项目的通知
2023-05-09 15:10  

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开展2023年宏志助航计划—全国低收入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帮扶项目的通知》(教学司函〔2023〕8号)相关要求,为实施好宏志助航计划,切实帮助我校低收入家庭毕业生提升就业能力,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方式

(一)集中培训

1.培训范围。2023届尚未落实毕业去向和2024届应届毕业生有就业意愿的低收入家庭毕业生。各学院要在2023届毕业生“应培尽培”基础上,在组织开展2024届毕业的培训工作。其中,2024届低收入家庭毕业生名单各学院可根据学校录入资助系统或其他确有困难的贫困生群体进行申报。

2.名额分配。根据我校低收入家庭毕业生学院分布等比例分配参训人员名额(名额分配见附件1)。各学院如有学生有强烈参培训意愿可以适当扩充名额。

3.培训费用。参训学生免费参加本次培训。

4.培训安排。集中培训由培训基地负责实施,以培训基地时间安排为准,不占用学生平时上课时间。培训在2023年11月底前结束。

(二)网络培训

1.培训对象。网络培训主要面向有培训需求的重点群体我校毕业生和在校生。

2.培训平台。培训使用教育部学生服务与素质发展中心开发的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宏志助航计划-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能力培训网络平台。详见网络培训平台使用说明(附件2)。

3.培训安排。网络培训由学生根据培训需求自主选择,学生可随时通过PC端或移动客户端登录免费学习。

二、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学院要把实施宏志助航计划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切实加大支持保障力度,确保项目落地落实、务见成效。

(二)专项帮扶。各学院要扎实开展低收入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帮扶专项行动,为参加集中培训和网络培训的毕业生建立重点帮扶台账,根据参训毕业生就业需求精准推送3个以上有效岗位信息,全力确保低收入家庭毕业生就业大局稳定,确保完成宏志助航计划目标任务。

(三)广泛宣传。各学院要加大宏志助航计划宣传力度, 确保让有就业意愿的低收入家庭等重点群体毕业生知晓计划,切实提高他们的参与度、获得感、满意度。要注重选树就业帮扶典型案例,讲好低收入家庭毕业生成功就业故事,营造全社会关心关爱低收入家庭等重点群体毕业生就业的良好氛围。

(四)注重策略。各学院在项目实施中要注意方式方法, 坚决避免任何给低收入家庭高校毕业生贴标签的做法,切实保护他们的心理健康和正当权益。要坚持内外有别,工作对象以低收入家庭毕业生为主,对外宣传发动等工作中以“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宏志助航计划”名义开展相关工作。

各学院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注意发现问题,总结典型经验和案例,有关情况及时上报招生与就业指导处。

三、组织报名

各学院按照文件要求及所分配集中参训人员名额,组织相关学生自愿报名,报名人数不低于名额分配计划数,并于5月10日10:00前将电子版名单(模板见附件3)发送至招生与就业指导处邮sy24692695@163.com。

联系人:于文达 联系电话:24692695

附件:

1.《宏志助航计划各学院参训人员名额分配表》

2.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宏志助航计划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能力培训网络平台使用说明

3.《xxx(学院名)宏志助航计划参训人员信息统计表》



                               招生与就业指导处

                                 2023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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