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转发国务院学位委员会 教育部关于开展2020—2025 年学位授权点周期性合格评估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和学校2020—2025年学位授权点周期性合格评估工作安排,现就做好我校参评学位授权点建设年度报告报送工作、以及组织召开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参评学位点建设情况汇报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学位授权点建设年度报告
1. 报送范围
我校2020-2025年学位授权点周期性合格评估各参评学位授权点,参评学位授权点目录见附件一。
2. 报送内容
各参评学位授权点按提纲要求撰写本学位点建设年度报告,报告提纲及要求见附件二。
3. 报送要求
请各参评学位授权点于2023年3月15日前提交本学位授权点建设年度报告,纸质版加盖研究生培养单位公章送至校学位办(办公楼219室),电子版传至邮箱:yjsxw@sjzu.edu.cn,并同时将报告在研究生培养单位网站进行公示。
学位授权点建设年度报告是开展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的重要依据,是对学位授权点自我评估结果的重要支撑,请各学位授权点认真梳理本学位授权点现状及2022年度建设和发展情况,充分凝练本学位授权点建设年度报告内容,保证报告撰写工作高质量完成。
二、学位点建设情况汇报会
1. 会议时间及地点
会议时间:2023年3月23日、24日(暂定);
会议地点:机关楼301会议室。
2. 出席校领导
学校主要校领导。
3. 参会人员
研究生院、人力资源处、学生工作处、发展改革与学科建设处、科学技术研究院、招生与就业指导处等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各相关学院院长、分管学科建设副院长、分管研究生副院长、各学科负责人。
4. 汇报内容及要求
(1)参照去年各参评学位授权点基本状态信息填报内容和学位授权点建设年度报告内容,对照《学位授权审核申请基本条件》(见附件三),围绕学科(专业)特色、师资队伍、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培养环境与条件等方面汇报学位点建设情况(涉及过程信息的数据统计时段为2020年1月~2023年2月,涉及状态信息的数据统计时间点为2023年2月);
(2)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3)下一步的工作计划;
(4)需要学校提供的相关支持。
5. 相关要求
(1)各单位需使用PPT进行汇报,每个学位点的汇报时间严格控制在20分钟内。
(2)请各相关学院于3月20日前将本单位参会回执(见附件四)发至研究生院邮箱yjsxw@sjzu.edu.cn。
(3)请提前10分钟进入会议室签到就坐,自觉遵守会场纪律,会议期间将手机关闭或调至静音状态。
6. 汇报安排
按学院依次汇报本单位学位点建设情况,各单位参评学位点汇报顺序与计划时段见附件五。
附件:
1.2020—2025年周期性合格评估参评学位授权点汇总表
2.学位授权点年度建设报告提纲
3.《学位授权审核申请基本条件》(2020)
4.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参评学位点建设情况汇报会参会回执
5.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参评学位点汇报顺序
联系人:张海霞、李明伦 联系电话:24694567